关于协助我校2009年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05 作者:oie 来源:oie
根据我校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进展,现已进入初录人员联系国外院校或导师取得正式邀请函的阶段。为了协助同学们申请校际关系院校,学校将为优秀的初录人员提供推荐函。
一、申请条件
1.留学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
2.雅思成绩6.5分以上,新托福成绩90分以上;
3.满足接收院校的入学要求;
4.申请材料须通过学校的审核(材料内容见第三条)。
二、注意事项:
1.推荐函只可用于一所校际关系院校;
2.申请人须明确申请专业;
3.持推荐函申请成功后,不可更改留学院校,否则取消留学资格。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英文);
2.个人陈述(英文);
3.硕士或本科期间的成绩单(中文);
4.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请有意申请推荐函的同学于12月10日前将材料交至留学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学校可为同学们提供推荐函。
作者:oie 来源:o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