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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人员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5  作者: 来源:

各学院(所):

为更好的聚焦和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培养国家急需、薄弱领域的农业农村应用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我校目前执行中项目3项,现将人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丝绸之路”作物生产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土耳其农业部BahriDagdas国际农业研究所、哈萨克斯坦北哈州国立大学、白俄罗斯农业研究院

2.选派专业:作物学

3.留学身份、名额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0人,留学期限3-6个月。

4.项目负责人:农学院 韩娟

(二)“丝绸之路”农业管理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大学、赛夫林哈萨克农业技术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古米廖夫欧亚大学、哈萨克斯坦一体化经济和农村发展研究所

2.选派专业: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

3.留学身份、名额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人,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2人,留学期限3-12个月。

4.项目负责人:语言文化学院 魏凤

(三)现代园艺产业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新西兰皇家植物与食品研究所、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

2.选派专业:园艺学

3.留学身份、名额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4人,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1人,留学期限3-12个月。

4.项目负责人:园艺学院胡晓辉

二、申请人条件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工作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应为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三、申请材料

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13,

访问学者类申请材料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14。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选拔方式

人员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经学校评审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对所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需于2023年4月1日-10日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应于4月11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其他应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4月12日前将申请人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需学院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版及汇总表excel版)交至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办公室。

附件: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