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人员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为切实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我校目前执行中的区域和国别项目共3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食物观”背景下中德农业食物系统可持续发展研究
1.留学院校:莱布尼茨转型经济农业发展研究所、吉尔大学
2.选派专业:农林经济管理
3.选派类别与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选派名额2人。
4.项目负责人:经管学院 任彦军
(二)中国-巴西农业农村发展比较研究
1.留学院校:巴西南里奥格兰德联邦大学、巴西里约热内卢联邦农村大学
2.选派专业:社会学、公共管理、法学
3.选派类别与规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选派名额9人。
4.项目负责人:人文学院 徐思远
(三)面向上合组织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的区域国别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农业大学、哈萨克斯坦赛夫林哈萨克农业技术大学、白俄罗斯巴拉诺维奇国立大学
2.选派专业:外国语言文学
3.选派类别与规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选派名额20人
4.项目负责人:语言文化学院 杨晓峰
二、申请人条件
1.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7.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为我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
8.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9.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三、申请材料
访学者申请材料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7,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8。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选拔方式
人员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经学校评审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对所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二)时间安排
2026年区域和国别项目分两批进行人员遴选及申报,第一批人员遴选时间安排如下,第二批人员遴选时间安排见附件1,不再另行通知。
1.2026年3月1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遴选候选人,协助取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协助候选人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包括姓名、学院、候选人类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等信息)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公示。
2.2026年3月10日-21日14时,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申。
3.2026年3月22日18时前,项目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网申材料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信息汇总表excel版(附件2)交至国际交流中心203西办公室。
4.2026年4月12日前,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2026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结果。
附件:1.2026年区域和国别项目人员遴选时间安排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