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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作者: 来源:


各学院: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二、选派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选派质量,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全国不超过20个项目,每个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每个项目三年累计可选派10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申请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须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2)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内高校在职教师。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4)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已获国内用人单位录用。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项目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请人于2023121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外文协议申报项目附件2等材料电子版交至国际交流中心203办公室,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42月底前公布项目获批结果。

获批资助项目渠道申请人2024310-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克

联系电话:87080185

E-mailblmgwk@nwsuaf.edu.cn

附件:1.项目申请书

       2.申报项目列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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