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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4  作者: 来源: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一批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我校创新项目目前执行中7项,具体详情如下:

(一)动物生物育种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美国马里兰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大学

2.选派专业:畜牧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

4.项目负责人:动科学院 王小龙

(二)家畜群体医学人才合作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比利时根特大学

2.选派专业:兽医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人/年,博士后2人/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人/年。

4.项目负责人:动医学院 董强

(三)功能乳品营养与健康博士生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荷兰格罗宁根大学

2.选派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人/年。

4.项目负责人:食品学院 吕欣

5.注:格罗宁根大学要求学生入学时应具有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位相关证明。

(四)寒旱区关键带过程与可持续发展项目

1.留学院校:加拿大圭尔夫大学、阿尔伯塔大学、曼尼托巴大学

2.选派专业:土壤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科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业水土工程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博士后2人/年。

4.项目负责人:资环学院 何海龙

(五)作物绿色生产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英国华威大学、德国吉森大学

2.选派专业:作物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年,博士后1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

4.项目负责人:农学院 单卫星

(六)旱区农业高效用水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南昆士兰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

2.选派专业:农业工程、水利工程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

4.项目负责人:水建学院 孙世坤

(七)植物保护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澳大利亚西澳大学、阿德莱德大学、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日本京都大学

2.选派专业:植物保护、生物学、园艺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人/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

4.项目负责人:植保学院 靖湘峰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外语水平应满足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0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助情况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3月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遴选学生,协助取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协助学生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详见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2.2025年3月3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姓名、学院、学生类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等信息)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2025年3月3日-3月7日,学校公示。

4.2025年3月1日-3月10日,学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申。

5.请项目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于2025年3月11日18点前将网申材料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信息汇总表excel版交至国际交流中心203西办公室。

6. 2025年3月20日前,经材料审核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7.2025年4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7080185

 

附件: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