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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人员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作者: 来源:


各学院:

为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我校目前执行中项目3项,现将人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一带一路”动物绿色生产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北哈萨克斯坦州立大学、哈萨克斯坦畜牧与饲料生产研究所、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农业大学

2.选派专业:畜牧学、水产

3.选派类别与规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

4.项目负责人:动科学院 凌飞

(二)“丝绸之路”作物生产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哈萨克斯坦北哈萨克斯坦州立大学、赛夫林哈萨克农业技术大学、科斯塔奈州立大学、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农学院

2.选派专业:作物学

3.选派类别与规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5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人/年。

4.项目负责人:农学院 韩娟

(三)“一带一路”旱区数智农业管理人才合作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俄罗斯斯塔夫罗波尔国立农业大学、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大学

2.选派专业:农林经济管理

3.选派类别与规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

4.项目负责人:经管学院 朱玉春

二、申请人条件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工作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24)。

三、申请材料

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22,访问学者类申请材料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21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选拔方式

人员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经学校评审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对所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二)时间安排

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分两批进行人员遴选及申报,第一批人员遴选时间安排如下,第二批人员遴选时间安排见附件1,不再另行通知。

1.2026年4月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遴选学生,协助取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协助学生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姓名、学院、学生类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等信息)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公示。

2.2026年4月1日-10日14时,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申。

3.2026年4月10日18时前,项目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网申材料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信息汇总表excel版(附件2)交至国际交流中心203西办公室。

4.2026年4月20日前,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2026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结果。

附件:1.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人员遴选时间安排

2.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