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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6  作者: 来源:

各学院: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202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际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申报主体为各学院,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学校审核上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获批项目学院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二、选派计划

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可选派不超过20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项目申报

1.项目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特别是以上基地及中心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2.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每个申报立项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3.项目申请人应于2026年10月1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完成网申,并将项目申请书、中/外文协议等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于10月20日前组织校内评审,并择优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项目获批后的人员遴选事宜另行通知。更多项目详情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35)。

联系方式:87082909 王老师

附件:1.项目申请书模板

             2.系统操作指南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