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4.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招生专业
1.精密科学、机械制造、新材料、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
2.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选派条件
申请人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选派办法
请申请人于10月25日前将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项目报名表(附件1)提交至交流中心106办公室,学校审核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后再将网申材料的纸质版于11月1日提交至交流中心106办公室。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