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相关精神,我校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资助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一般资助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外院校或导师应提供(或免除)在外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相关具体要求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三、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准备(2024年3月10日前)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取得符合要求的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
2.网上申请(2024年3月10日-3月24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于3月25日前将网申材料打印一份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
3.校内评审(3月25日-3月31日)
各学院于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附上信息汇总表(附件1,excel版)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室)。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校内审核通过后,将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申请准备(5月10日前)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取得符合要求的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
2.网上申请(5月10日-5月23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于5月23日前将网申材料打印一份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
3.学院评审(5月24日-5月27日)
各学院需对本单位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进行面试评审,评审专家组应由2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学生综合素质、拟留学专业、拟留学单位、国外导师、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可行性等进行评价。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无需盖章)。
4.校内评审(5月28日-5月31日)
各学院于5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附上信息汇总表(附件1,excel版)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室)。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校内审核通过后,将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更多详情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王老师 87080185
研究生院 解老师 87082125
附件:1.信息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