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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4  作者: 来源: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精神,我校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相关具体要求见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4)。

三、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1.申请准备(2026年3月10日前)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取得符合要求的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5

2.网上申请(2026年3月10日-3月31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于4月1日前将网申材料打印一份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

3.学院评审(2026年4月2日-4月5日)

各学院需对本单位申请博士研究生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进行面试评审。面试评审专家组应由2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学生综合素质、拟留学专业、拟留学单位、国外导师、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可行性等进行评价。校内评审意见表见附件1(无需盖章)。

4.校内评审(2026年4月7日-4月15日)

各学院于4月6日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附上信息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2)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西办公室)。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校内审核通过后,将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5.项目录取

录取结果于2026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更多详情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陈老师、王老师 87080185

研究生院 解老师 87082125

附件:1.校内评审意见表

2.信息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