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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人员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7  作者: 来源:

各学院(所):

为更好的聚焦和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培养国家急需、薄弱领域的农业农村应用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我校目前在执行项目2项,现将人员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丝绸之路”作物生产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土耳其农业部BahriDagdas国际农业研究所、哈萨克斯坦北哈州国立大学、白俄罗斯农业研究院

2.选派专业: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

3.留学身份、名额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0人,留学期限4-6个月。

4.项目负责人:农学院 韩娟

(二)“丝绸之路”农业管理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大学、赛夫林哈萨克农业技术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古米廖夫欧亚大学、哈萨克斯坦一体化经济和农村发展研究所

2.选派专业:农林经济管理

3.留学身份、名额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人,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2人,留学期限3-12个月。

4.项目负责人:经济管理学院 魏凤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对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4.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如有,需提供)

6.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供)

11.意向性就业协议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供)

关于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57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选拔方式

人员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经学校评审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对所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需于4月1日-10日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应于4月12日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其他应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人材料及学院签字、盖章后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和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版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4月13日前将申请人材料交至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办公室。

留学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