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公派项目

关于2016年“中荷生物质能源研究生培养项目”人员选拔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5  作者: 来源:

    我校申报的“中荷生物质能源研究生培养项目”获批为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为做好项目选拔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介绍
    “中荷生物质能源研究生培养项目”由学校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申报审批通过,选派专业包含农业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林业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经管,每年选派3人赴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欧洲能源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
    二、名额
    2016年 “中荷生物质能源研究生培养项目”拟选拔3名人员。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满足能源生物技术领域博士学位项目要求(附件1)。
    3.满足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录取人员。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时间安排和学校工作部署,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时间和流程安排如下(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1. 1月25日-2月24日:申请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附件1要求的材料,经所在学院、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审批后,向学校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提出申请,中心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成立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中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学校选派限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2月24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和申请表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2月24日—3月1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示评选结果。
    3.3月1日—3月10日:学校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协助拟选派人员进行国外联系,获取国外拟留学院校邀请函。
    4.3月10日—20日:公示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系统网申,并提交纸质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4—5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发放录取材料,并对派出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6. 6—9月: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五、派出与管理
    1.各相关学院须保证按期派出。被录取人员需在2016年内派出,不跨年派出。未能按期派出者在12月底前将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派出前,学校和派出人员所在院系应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对国外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同时,加强心理、精神和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指导。
    4. 留学人员派出后,派出人员所在学院及导师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学习/工作。
    5. 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6.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7.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继乐(国际处) 杨艳(旱区生物质能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87080185        13335395112
    邮箱:oie@nwsuaf.edu.cn   2523920251@qq.com

附件:1. 能源生物技术领域博士学位项目介绍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留学人员申请表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