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通知
各学院(所):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1.本计划可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本计划亦可采取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学校根据获批项目中对人员的要求推荐人选,候选人完成个人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对其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连续资助3年。有关个人申报条件、项目介绍、时间安排等信息见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02)。
二、项目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请人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中/外文协议(纸质版及扫描件)交至国际交流中心203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2月底前公布项目获批结果。获批资助项目渠道申请人于2023年3月10-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于3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交至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办公室。国际处审核后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个人申报流程
个人渠道申请人于2023年3月2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于3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交至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办公室。国际处审核后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王克 联系电话:87080185
附件: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