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作者: 来源:
各学院(所):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计划采取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学校根据获批项目中对人员的要求推荐人选,候选人完成个人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对其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连续资助3年。
有关项目介绍、时间安排、申请材料等详细信息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
二、项目申报时间
请项目申请人于2021年12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中/外文协议扫描件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中心203办公室)。国际交流处审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2年1月底前公布项目获批结果。
联系人:杨科 王克 联系电话:87080185
附件:1.项目选派办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