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学校进行材料审核,留学基金委不再对推荐人选进行专家评审,经审核后录取。
原则上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本项目可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具体项目介绍见2026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附件1)。
本次项目申报为在线申报,各单位需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项目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附件2)。
二、申报时间与要求
我校今年至多可新申报项目2项,每个新立项项目的申请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项目申报人需于2025年10月1日-10日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申,并同时将系统申报所需附件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10月20日前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5年12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公布项目获批结果。结果公布后,各获批项目可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1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9月1日-11日。人员遴选详情另行通知。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王克
联系电话:8708018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