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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5  作者: 来源:


各学院(所):

为切实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二批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我校创新项目目前执行中8项,第二批可接受申请项目7项,具体详情如下:

)卓越临床研究生海外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美国艾奥瓦州立大学、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克罗地亚萨格勒布大学

2.选派专业: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人/年。

4.项目负责人:动医学院 麻武仁

)葡萄与葡萄酒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新西兰林肯大学

2.选派专业:葡萄与葡萄酒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

4.项目负责人:葡萄酒学院 刘树文

()“双碳”背景下农林经济管理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荷兰瓦格宁根大学与研究中心、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德国莱布尼茨转型经济农业发展研究所

2.选派专业:农业经济与管理、林业经济与管理

3.选派类别及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人/年。

4.项目负责人:经管学院 张寒

()旱区农业环境保护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荷兰瓦格宁根大学与研究中心

2.选派专业:土壤学、植物营养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人/年。

4.项目负责人:资环学院 李志

()森林资源高效健康培育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瑞典农业科学大学、芬兰东芬兰大学

2.选派专业:森林培育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工程、生态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

4.项目负责人:林学院 黄建

5.注:CSC为本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供学费资助,标准为东芬兰大学16200欧元/人/年、瑞典农业科学大学204000瑞典克朗/人/年。

)动物生物育种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美国马里兰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大学

2.选派专业:畜牧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

4.项目负责人:动科学院 王小龙

(七)家畜群体医学人才合作培养项目

1.留学院校:比利时根特大学

2.选派专业:兽医学

3.选派类别及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人/年;博士后2人/年。

4.项目负责人:动医学院 董强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外语水平应满足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博士后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助情况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8月3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遴选学生,协助取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协助学生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详见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2.2023年9月1日,各项目负责人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姓名、学院、学生类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等信息)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2023年9月1日-9月7日,学校公示。

4.2023年9月1日-9月10日,学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申。

5.请项目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于2023年9月11日下班前将网申材料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信息汇总表excel版交至国际交流中心203办公室。

6. 2023年9月20日前,经材料审核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克

联系电话:87080185


附件: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