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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发布日期:2020-05-01  作者: 来源:

一、项目简介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

(1)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

(2)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2.我校选派项目介绍

(1)作物学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

a.留学院校:英国华威大学、德国吉森大学。

b.选派专业:作物学专业。

c.留学身份、人数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留学期限6-24个月。

d.项目执行期:2020年-2022年

e.项目负责人:农学院 单卫星

(2)中俄数字农业经济管理创新型人才合作培养项目

a.留学院校:俄罗斯莫斯科大学、俄罗斯斯塔夫罗波尔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德堡国立电子技术大学。

b.选派专业:经济学、管理学专业。

c.留学身份、人数及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留学期限6-24个月;访问学者2人,留学期限12个月;博士后2人,留学期限24个月。

d.项目执行期:2020年-2022年

e.项目负责人:经管学院 朱玉春

(3)功能乳品营养与健康博士生培养项目

a.留学院校:荷兰格罗宁根大学。

b.选派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c.留学身份、人数及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人,留学期限48个月。

d.项目执行期:2021年-2023年

e.项目负责人:食品学院 吕欣

(4)卓越临床研究生海外培养项目

a.留学院校:美国艾奥瓦州立大学、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克罗地亚萨格勒布大学。

b.选派专业:动物医学。

c.留学身份、人数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人,留学期限3-12个月。

d.项目执行期:2021年-2023年

e.项目负责人:动医学院 麻武仁

(5)葡萄与葡萄酒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a.留学院校:新西兰林肯大学。

b.选派专业:葡萄与葡萄酒学。

c.留学身份、人数及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人,留学期限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6-24个月;访问学者2人,留学期限3-12个月。

d.项目执行期:2021年-2023年

e.项目负责人:葡萄酒学院 刘树文

3.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三、选派条件

1.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详见2021年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

4.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

5.各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 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硕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科插班生:须为项目单位除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第一批申请时应为2003年3月10日以前出生、第二批申请时应为2003年9月10日以前出生)。

四、人员申请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1

2021年3月1日前(第一批);

2021年9月1日前(第二批)

人员选拔

1.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人员选拔(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须进行面试),确定各项目候选人;
2.项目实施单位对选拔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内部公示。

2

2021年3月1-10日(第一批);

2021年9月1-10日(第二批)

人员申请

1.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经内部选拔推荐和公示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候选人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3

2021年3月20日前(第一批);
2021年9月20日前(第二批)

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1.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单位公函、推荐候选人名单等纸质材料。

4

2021年3月20日-4月(第一批);

2021年9月20日-10月(第二批)

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5

2021年5月(第一批);
2021年10月(第二批)

录取

1.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2.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项目实施单位转发至被录取人员。

6

2021年6月起(第一批);
2021年11月起(第二批)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