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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海归子女高考可优先录取

发布日期:2007-03-30  作者:马力   来源:新京报

 ------人事部等16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可不受编制数额限制 
 
 
   人事部、教育部等16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一份通知显示,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要优先安排其配偶就业;其子女如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人事部昨天宣布,人事部、教育部等16个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报酬、申报项目、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知识产权保护、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出境和居留便利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

  通知表示,国家将研究实施战略性顶尖人才专项引进计划。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重大关键技术等战略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世界级的顶尖人才。

  对高层次留学人才中极少数国家急需的处于国际科技前沿的战略科学家、技术专家等世界级顶尖人才,要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特殊办法,特事特办,重点引进。

  通知对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确定了各项优惠政策。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而其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业绩、贡献挂钩。

  对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通知》要求优先安排其配偶就业,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将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06.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7.5万人,其中,2006年回国人员总数为4.2万人,比2005年增长21.3%,回国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作者:马力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