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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3  作者: 来源:

各学院(系、部、所):

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资助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一般资助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外院校或导师提供(或免除)在外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本校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具有硕士学位);

联合培养博士: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博连读须已正式进入博士阶段。

三、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预报名(2019年11月29日-12月10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预报名表》(附件1)进行预报名,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汇总,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预报名表》、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及excel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中心106室)。

(二)对外联系(2019年12月11日-2020年3月9日)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取得符合要求的邀请函,并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三)网上申请(2020年3月10日-3月20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及word版)及其他应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3)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附上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及excel版)于2020年3月23日前交至国际处(交流中心106室)。

关于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0)。

(四)校内评审(2020年3月24日-3月27日)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审核纸质材料,联合培养申请人进行现场面试评审。校内评审通过后,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需按照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完成申报并上传扫描材料,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有效。

(二)《单位推荐意见表》是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表,所在单位需手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推荐意见应反映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内容。附件4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仅为方便申请人向国际处提交word版用。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王克、丁园园87080185

              研究生院 徐然87082038

附件:

1.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预报名表

2.信息汇总表

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4. 单位推荐意见表

5.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