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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8  作者:csc   来源:www.csc.edu.cn

一、外语合格标准为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相应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五)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以下简称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合格要求详见(六)。

(六)对拟赴非通用语种(英语以外)国家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

1.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合格标准;同时,须在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第(三)、(四)条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2.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赴国外后还须进行一段时间语言学习),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赴国外后直接进行专业学习),或自行参加(三)、(四)条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3.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韩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第(三)、(四)条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2012年被录取的赴相关非通用语种(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国家留学的人员,派出前须外语达到上述规定的条件。具体详见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等录取材料已通过受理单位发放)。

此部分人员在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时,须出具相应非通用语种合格的证明。

请各位留学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及早做好参加外语考试或培训的安排,避免因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而影响派出。

三、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部制定了2012年暑期相关语种培训方案,2012年被录取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与相关培训部联系培训事宜。

如办理派出手续时已参加2012年暑期外语培训但尚未结业,可先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待培训结业并提交合格证书后再由派出机构正式办理派出手续。

四、2013年准备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外语方面的准备工作。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2614


作者:csc      来源:www.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