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我校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资助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一般资助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外院校或导师应提供(或免除)在外学费,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具有硕士学位);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
三、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攻读博士学位
1、申请准备(3月10日前)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取得符合要求的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5。
2、网上申请(3月10日-3月23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http://apply.csc.edu.cn),并于3月23日前,将应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打印一份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由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汇总后,附上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及excel版)于3月25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室)。
3、校内评审(3月26日-3月31日)
对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校内审核通过后,将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联合培养博士
1、申请准备(5月10日前)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取得符合要求的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5。
2、网上申请(5月10日-5月23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http://apply.csc.edu.cn),并于5月23日前,将应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打印一份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
3、校内评审(5月24日-5月26日)
各学院对本单位申请学生进行面试评审,评审专家组应由3-4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学生综合素质、拟留学专业、拟留学单位、国外导师、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可行性等进行评价。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
4、材料提交(5月28日前)
请各学院于5月28日前将应提交申请材料、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Excel版(附件2)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3室)。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同时提交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和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需提交纸质版(手写,不盖章)。
5、公示推荐(5月30日-6月6日)
5月30日-6月6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更多详情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王克、杨科87080185
研究生院 冯碧鹭87082038
附件:1.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