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签证的申办手续
目前几乎所有赴日留学人员申请签证均为委托在日代理人代理申请,申请人在获得某高等院校的入学许可后,其在日代理人为其申办“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在留资格时,代理人需向该学校所在地区的地方入境管理局及该局支所审查课或第一审查课提交下列书面材料各一份: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申请书
2、外国申请人两张照片
3、护照的复印件
4、证明适合代理人资格的证件
5 、入学许可书的复印件或其他准许申请人入学的证明材料
签证地点 北京市东三环北路北京南银大厦2楼 邮编 100027
电话 010-6410-6970-6974 传真 010-6410-6975
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万山路8号 邮编 200336
电话 021-6278-0788 传真 021-6278-8988
领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花园大厦
电话 020-8334-3009 传真 020-8333-8972
领区: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驻沈阳总领事馆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0号
电话 024-2322-7490 传真 024-2322-2394
领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驻沈阳总领事馆驻大连办事处
电话0411-4625606 传真 023-6373-3589
领区:辽宁省大连市
驻重庆事务所 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阳光大厦14楼 邮编 400010
电话 023-6373-3585
领区 重庆市、四川省
签证处开放时间 签证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1:30(北京)
签证受理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1:30
签证发行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下午14:00-16:30(上海)
签证费用 签证费为每份 50马克 ,按当时汇率用人民币支付。
付款方式 签证时现金支付
受理时间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自申请签证之日起两周内即可拿到“就学”或“留学”签证。
出国留学要经过至少半年的复杂准备,而申请签证将是你踏上留学征途的最后一关。充分了解签证的申请程序、所需资料以及被拒签的原因等,可以帮助你顺利突破难关,实现留学理想。
办签证先从“在留资格”着手
有的人收到日本的大学入学通知书,兴冲冲地前往日本使领馆申请签证,结果自然是被打回票。日本的签证制度与其他国家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正式办理赴日签证前,一般先要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它是外国人在日本暂时居住及从事活动的身份和资格的鉴定。就前往日本留学来说,有三种文件是最重要和必不可少的 :学校入学通知书、有效护照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也就是说,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办理签证的前提条件,办理签证必须先从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着手。假如是前往日本就读语言学校,其在留资格就是“就学”;假如是前往日本直接就读大学,其在留资格就是“留学”。语言学校毕业后考入日本的大学,再将其“就学”资格变更为“留学”资格。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规定须在日本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不能在日本驻中国的使领馆办理,也不能用邮寄方式办理,而此时申请人尚未取得签证入境日本,因此可以将有关资料邮寄到日本,委托拟定录取的日方学校代为办理,也可委托在日本的本人亲属办理。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用于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表格、申请人近照两张(竖4厘米×横3厘米)、入学许可证明复印件、回邮信封(内附邮资430日元)等。如果是就读研究生,还要提交写明研究科目内容的证明书。
办理妥“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请代为办理的对方立即寄给自己,然后凭此到日本驻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留学签证申请。
如何办理留学签证申请
办理赴日本的留学签证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上海总领事馆为例,各领事馆可能不尽相同):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有效护照;
▲身份证(或“暂住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日本国入境签证申请书一份和照片一张(摄于最近6个月以内的脱帽无背景证件照,规格为竖4.5厘米×横3.5至4.5厘米);
▲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公证书;
▲入学申请书复印件和日本学校寄来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日语学习证明书;
▲申请人在职证明书及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书;
▲一份提问表(由领事馆指定格式专用纸)。
除护照、身份证和户口簿等以外,其他证明资料和公证书都必须是三个月以内颁发的。如果顺利获得签证,在发放签证时还需付手续费200元人民币。
申请签证可前往所在地区的日本使领馆办理,华东地区在驻上海总领事馆,东北三省在驻沈阳总领事馆,广东、海南、福建、广西等省区在驻广州总领事馆,大连市在驻大连办公室,四川和重庆在驻重庆办公室,其他地区则在北京的驻中国大使馆。此外,还可以在使领馆指定的其他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比如在华东地区上海市有两个代理机构,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和合肥市各有一个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的详细地址可向各总领事馆查询。
为什么会遭拒签?
就像前往美国留学有时会拿不到签证一样,赴日本留学也可能会遭到拒签。拒签的理由有多种多样,但不管怎样总不是毫无原由的,有时可能是自己的留学条件不具备,有时可能是提交的资料不充分,有时也可能是因为自己在申请过程中的某些行为违反了日本的法律规定。因此,仔细了解一下其中各种原由,对于正确按照日本方面的留学要求,如实提交有关资料,顺利取得签证,是很有裨益的。
在一般情况下,假如申请人具有以下情节或者有理由足以让签证官员对以下情节产生怀疑,就会被拒绝签证:
申请人的护照不是真实有效的;申请内容或提交的资料有虚假伪造的;过去曾经犯罪、被判处一年及一年以上实刑的;过去曾有过服食毒品、兴奋剂以及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曾在日本非法逗留,被强制遣返后仍在禁止入境期间的;申请赴日目的不符合日本入国管理法登陆许可中有关的日本法务省瓣准;有可能作出有害于日本国利益或社会治安的行为的等等。按照规定,一旦申请被拒签,原则上6个月以内不再受理其签证申请;而且事实上一旦有了被拒签的情节,在以后也很难让人消除先入之见,往往再三申请都一样以失败而告终。
另外,有的在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阶段就遭拒绝,有的则在申请赴日签证的阶段遭拒绝;即使取得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同样可能会遭到拒签,因为这份证明不等同于实际就能获得签发签证,例如在日后办理签证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是以虚假的资料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或者发现申请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发现申请人的留学经费有疑问,或者签证官员在面试时发现申请人连简单的日语会话都无法进行,都可能导致无法获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