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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  作者: 来源:


各学院: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4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本项目可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项目简章见附件1。

本次“项目制”申报将启用在线申报,即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拟申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至少于2023年10月26日前告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报意向,以便学校申请相关受理权限。项目负责人需于2023年11月1日-24日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申,并同时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协议中文及外文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线上平台申报使用说明见附件4。

项目获批结果将于2024年2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公布。各单位届时可使用受理单位账号登录、查询。结果公布后,可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申报时间为次年3月1日-10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9月1日-10日。

     

联系电话:王克  87080185

 

附件: 1.项目简章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信息汇总表

       4.线上平台申报使用说明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