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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 2016 年中德 (CSC-DAAD) 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8  作者: 来源: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选派规模/专业、留学/资助期限及内容
  2016年该项目提供35个博士后奖学金名额,留学期限为7-18个月,学科专业不限。对拟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以确定是否为其提供后续在德期间的奖学金资助。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中方资助为130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00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护照证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距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应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其他条件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3.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申请人请于网报前,携个人简历、成绩单、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复印件、邀请信等材料到留学服务中心(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106办公室)报名,经审核通过后,于10月20日至11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li@csc.edu.cn, 文件名标注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申请人需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http://www.daad.org.cn)。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与DAAD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同时,基金委申请系统提交后,请于11月21日前将打印出的申请材料交留学服务中心,学校将出函上报。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16年12月-2017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于2017年3月初举行的中德专家联合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为英语或德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17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